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金星科技大厦二区电梯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高创中心     时间:2022-07-13     来源:创新平台服务部    点击: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名称采购预算数量小计(元)
(元)
金星科技大厦二区电梯采购安装¥190,000.001¥190,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近半年(或其中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复印件。2.近半年(或其中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2-07-19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2-07-20 09: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一一对照上传响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根据井道建设进度,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

(二)交付地点:

金星科技大厦二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软件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货物购置费(含设备配件及备用配件)、运输费、保险费、税费、设备安装设计费、设备安装费(含安装所需的辅材、辅件、备品备件等)、设备调试费、人工费培训费、检测检验费、办理电梯使用证等相关所有费用,直至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供应商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按照约定供货、安装、验收合格(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院)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3%在电梯安装运行24个月后无息支付给供应商。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详细情况请点击金星科技大厦二区电梯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2332318376058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