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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经信发〔2022〕74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市级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础条件
1.企业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应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及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具体可参照《GB/T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65大类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行业分类表和业务分类表。
3.企业信用良好,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一年内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信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等相关企业制度健全,无知识产权争议,无重大社会负面影响行为和事件。
4.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导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鼓励的发展方向。
5.企业应按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按时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报类型和特定条件
(一)龙头型企业。
1.收入和研发占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简称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5%,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
2.人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不低于30%。
3.知识产权。2020年以来,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15项。
龙头型企业应对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起到龙头带动作用,产品和服务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近两年没有出现连续亏损。企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独角兽”“瞪羚”企业,以及细分领域“隐形冠军”、拟挂牌上市企业等。
(二)成长型企业。
1.收入和研发占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速不低于30%。
2.人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0%,研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不低于40%。
3.知识产权。2020年以来,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10项。
成长型企业应具有突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发展方向明确,未来发展预期良好。
(三)创新型企业。
1.收入和研发占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5%。
2.人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0%,研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不低于50%。
3.知识产权。2020年以来,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
创新型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较好的成长性,健全的创新激励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人才优势突出,重点深耕行业或细分市场,有一定突破性和创新性成果。
三、申报流程
1.企业自行填写《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申报表》要求提供所需证明材料(见《申报表》佐证材料要求一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于2022年10月14日前提交至企业所在地经济信息委(含经信主管部门,下同),《申报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联合在《申报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另外一份留本单位存档)和《汇总表》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一楼行政服务大厅4号窗口(只负责收件),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63897957,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qjxswo@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市经济信息委只接收经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送的申报材料。
3.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咨询余老师,电话:67531143。
四、组织实施
1.评审方式。收到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拟入选的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在市经济信息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布《2022年度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名单》。
2.培育方式。对列入《2022年度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名单》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将整合各方资源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五、相关要求
1.已纳入《2021年度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名单》(渝经信发〔2021〕67号)的企业需再次申报,各区县经济信息委请及时通知相关企业。
2.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汽车软件、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安全等企业,对申报要求中“年营业收入”可适当放宽条件。
3.不适合公开的资料不作为申报相关佐证材料。
4.申报表(附件1)中“生产经营情况”栏填报的相关数据应是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审核通过的数据,并导出监测平台数据报表作为佐证材料。数据报表相关事项联系人:余老师,电话:67531143。
数据报表导出路径如下: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 → 选择“运行监测类” → 点击“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 → 已填报报表 → 点击2020年、2021年年报 → 点击页面底部“导出excel”。
附件:1.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申报表
2.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
3.重点软件领域分类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原文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